[問題] 求償51萬、判50萬,可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求償51萬,判50萬,可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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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9 條
下列各款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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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求償51萬、判50萬,也是可以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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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們講啦,我現在已經跟網路正妹同一個等級了,因為我的照片都被色情網站盜用了
所以從今天開始,你們都要叫我「網路正妹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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