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對於一件事情很好奇

看板LAW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4/05/19 18:3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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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想請問一下 公然汙辱 或者誹謗應該是本人來告才有用把 假設 今天有個人不滿國民黨 說國民黨支持者都是腦X 或者是某人女友被老外追走 某人就說 台灣女人哈老外都是X麻 結果今天有個國民黨支持者 去告這個人 告的通嗎 今天不是某人女友 而是一個嫁給義大利的台灣女人 告此人誹謗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96.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0495446.A.AD6.html

05/19 22:34, , 1F
告不成~範圍太大~
05/19 22:34, 1F

05/19 22:34, , 2F
而且在侮辱的當下沒有特定的人
05/19 22:34, 2F
文章代碼(AID): #1JUTrMhM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