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漏水問題???

看板LAW作者 (NDubz)時間10年前 (2014/05/15 17: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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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是公寓五樓的四樓住戶因臥室天花板漏水問題,找樓上屋主一開始屋主有找人更換 冷熱水管,但是漏水未改善轉而查於隔壁住戶,於浴室倒墨水測試有點跡象,之後就都推 給隔壁屋主,之後我連絡上隔壁屋主,一開始也沒有共識,但也於調解會中與隔壁協調 找了抓漏師傅去測試了兩次沒問題,目前問題在可能在樓上住戶的排水問題,聯絡上樓上 屋主一開頭就說他花那麼多錢了,一定跟他沒關係叫我去找隔壁,我跟樓上屋主說你讓我 找人來查,來看是誰的問題就誰付錢,如果你的房客不配合我可以等他合約到搬走在來測 試,屋主就說我得寸進尺掛我電話,調解委員會當天也沒有到場,我也申請了調解不成立 證明 1.日前到簡易法庭拿了民事起訴狀(修繕與損害賠償) 有分為被告因容許我進入修繕與被告自行修繕聲明, 目前只知道樓上有用水天花板就會滴水, 因為水會乾,也因為樓上不給我進入, 無法明確指出樓上損害區域 可以在法院上向法院提出鑑定??自己找鑑定比較不妥因為 被告在法院上可提出在鑑定一次?? 2.若樓上不給我進入查看提出訴訟適用於哪條法規呢?? 目前只想要求樓上配合拿第一次鑑定初堪費用來與樓上談, 最壞打算就是做出報告來區分責任 這樣的訴求如何敘述呢?? 3.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和被告應付給原告新台幣這兩個 一定要填嗎??找了師傅來樓上不給我進去也沒辦法修理 根本不知道價格,只想要求樓上配合查看再來區分誰的責任付錢 請有經驗的版友可以幫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16.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0144492.A.F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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