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警政署有沒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看板LAW作者 (luche)時間10年前 (2014/04/11 20:06),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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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Gf0dy0 ] 作者: luche (luch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警政署有沒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時間: Mon Apr 7 19:46:44 2014 郭董1000萬給警友會 童子賢200萬警察單位? 宣明智、交大校長給警局170萬(中風警察20萬慰問金)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四點 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 受贈之: 1.屬公務禮儀。 2.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3.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 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 4.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 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 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五點 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情事,應依下列程序處理: 1.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除前點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 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 受贈之日起三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 2.除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 市價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簽報其 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 我這篇如果晚一點PO不知道會怎樣,剛剛在新聞上看到畫面長官好像沒 任何意見表示;還有那些企業家難道以前不知道不可以這樣?希望檢察 官可以好好調查一下,為什麼新聞畫面看起來這麼合理。 註:寄政風很久沒回 還多寄一封確認信 依樣沒人理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內容是否過少,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超貼者將被劣文,請注意!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看完提醒可刪除ctrl+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225.17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6871207.A.F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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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因為他們收更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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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考試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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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對單位的公開贈送無對價,好像比較沒這種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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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規範個人 捐給機關的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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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被發現 或沒人查辦 怎樣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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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捐錢給縣政府的新聞啊 本來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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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對價關係這一點很重要,也就是第一段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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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說不能收喔 你看清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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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某企業直接捐贈器材物資甚至車輛給機關,甚至得到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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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署長一定當面告訴他們 要捐的話就不要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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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狀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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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規定大家都很會,要正確理解規定就不是人人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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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這是疑問句 到底警政署是不是該當面回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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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財團老闆說不能一手拿人民納稅錢 一手又收企業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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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收這個沒什麼,就像收捐贈的救護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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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服貿審議上財團老闆可是利害關係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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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直接對價關係,他是捐給警察,不是捐給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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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察可以審議服貿,那就有疑慮了,不過警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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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治安的維持,警察跟服貿審議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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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要去驅離抗議福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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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用的…乾,經這麼一說好像有點道理,實際根本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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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勞委會說一般勞工的假少6天 財團來送1000萬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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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保護這些反服貿的學生,警察只是維持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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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弄清楚,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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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這麼一說 我認為兩種解釋都可以 但樓上的可能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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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能接受捐贈,消防署可以,所以這次警政署的確違法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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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如要依廉政精神 我認為企業應該直接捐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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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當面說清楚 錢是到國庫 一方面也維持行政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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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偏kmt是很明顯的,國家雙重標準很嚴重,難怪被韓國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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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pQAH 警政署 政風 的 受贈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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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拉 筆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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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google一下可以查到很多東西,不知道查一下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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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PO文前其實也有先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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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查 警政署 受贈,會有一些相關的資料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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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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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反正他依定也會送政風吧! 應該不會跟某署長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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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依規定本來就要報備政風了,沒報備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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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會有這個疑慮,最主要是覺得有利害關係,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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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覺得沒有啦,你也可以寫信問政風看看,看他們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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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回應,反正他們有義務回答人民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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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考慮到廉政精神與中立執法 我想警察依定會送的拉都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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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捐給個人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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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不是捐給警友會嗎?警友會有受公務人員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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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友會係指警察之友會,係依人民團體法向內政部社會司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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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之社會團體,非政府機構或警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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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che (123.0.225.173), 04/11/2014 20:06:55 ※ 編輯: luche (123.0.225.173), 04/11/2014 20:07:51 ※ 編輯: luche (123.0.225.173), 04/11/2014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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