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偽造文書的刑、民事訴訟

看板LAW作者 (2011年の終わりの始まり)時間12年前 (2014/02/16 20:3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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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問題是這樣的: 我在102年的12月於電信A門市辦理攜碼轉入(NP)月租為1300元 在103年1月時接獲電信客服通知有電話逾繳,於是使用信用卡繳了250元 之後收到紙本帳單發現多了陌生的門號0911,且是在電信B門市同樣用NP辦理 發現是電信A門市盜辦門號與簽名,共簽了3份文件(2份合約1份申請書) 之後請客服停話0911,並於各電信公司辦限本人申辦,也報警並通報NCC 之後接獲電信A門市人員的電話,為求自保設定每通電話自動錄音。 門市人員在電話中提到偽照簽名與盜辦門號的事情(含影印雙證件),也提出和解要求。 但約定和解面談的當天晚上,又臨時不來了,撥電話也不接不回。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0911的手機與SIM卡都在對方上手上,且撥門市都不接電話。 目前預備申訴消保會與投書媒體。 請問以刑事案件而言,原告應該算是遠傳。 請問以民事案件而言,我是否可以告那位門市人員侵佔罪與詐欺罪呢? 第一次碰上這件事,不知道該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86.147

02/16 20:41, , 1F
你在損失之前就爆料,丟了破獲犯罪集團的機會
02/16 20:41, 1F

02/16 20:42, , 2F
想主持正義,必須養案子
02/16 20:4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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