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合約和訂金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我接了一份網站製作的工作
合約寫明由對方提供功能規劃定義和邏輯,我方負擔程式以及美術
由於客戶沒有製作完整功能的能力所以我口頭答應對方
可以幫她做規劃,不過這部分都不算作業時間
由於網站超乎想像龐大,功能細膩複雜
現在合約時間已到,客戶對於我現有做出來得東西不滿意
要求解約退還押金
這段時間我幾乎天天忙在這案子裡,又是對方解約
四個月下來做這些就已經接近一班美編人員薪水....
我是不用退還押金的吧
結果現在對方寄了存證信函,要求五天內退還
第一條 標的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的系統內容:
1.拍賣網站平台系統。
2.Android App,含手機、平板等裝置。
乙方主要工作內容為程式編碼以及美術設計,功能以及運作邏輯由甲方負責。
第二條 合約期限
1.乙方同意於民國 年 月 日前達成系統完成100%。
2.乙方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如期完成
本案時,第一周每逾一日按本案總價0.1%計罰,第二周每逾一日按本案總
價0.2%計罰,依此類推。罰金以不超過本合約製作總額費用三成為上限,
上述罰款由應給付款項中直接扣除。
3.如因甲方製作素材提供延遲所致之專案遲延者,乙方有權力延遲交貨日期,
補齊延遲之時日後,仍應按本工作進度完成。
4.如乙方因意外無法繼續完成本合約標的,得退甲方已付之所有製作費用,方
解除合約。
功能規劃是反覆修改過的,實質看起來就是幾十頁網頁
但是做過都知道...一頁從頭設計
功能阿欄位阿等等的,需要做很多很多修改
這部份如果不知道,其實上法院我說我有做也不一定會被認同
這是合約的部分內容...我後來才知道完整度很低
而且合約制定的調解地方是屏東地方法院
我想請問各位
對方能因此要求我退還押金嗎?
對方如果控訴我詐欺該怎麼辦?
收到存證信函的現在能有什麼方法反制嗎?
謝謝大家...也先和各位拜個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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