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企業這樣做 是否違反個資法

看板LAW作者 (老獅子)時間10年前 (2013/12/23 15:19),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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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一個個資法的問題 企業是否能用群組信的方式 向所有員工寄發每位員工的年度績效結果 信中呈列每個員工的姓名 績效評等結果 與績效獎金數額 每個員工都可以從信件的附檔知道其他同事的獲獎狀況 企業這樣的做法是否違反個資 謝謝答覆 -- No doubt, just keep walk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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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個資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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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資法第20條,人事管理(含考核)屬特定目的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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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目的類別依第53條規定,由法務部會同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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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若群組信之收件者屬限定僅企業內員工方能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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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非個資法第20條但書特定目的外利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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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第六條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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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尚難認係違法,故應無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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