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新北低收入戶請教

看板LAW作者 (ddg)時間10年前 (2013/12/14 14:23), 編輯推噓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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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huangHe 看板 #1Ig_JmSd ] 作者: ellen1215 (ddg)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請益] 新北低收入戶請教 時間: Sat Dec 14 14:04:30 2013 代poooo 朋友沒ptt帳號- - 最近結婚,家人在跟我討論低收入戶這件事 但問過他們都沒什麼實質的答案,畢竟他們也是申請低收入戶失敗的對象(因為養母有房) 分析一下家裡的狀況,在中和有一間小公寓(在養母名下) 我跟老公結婚之後戶籍遷到媽媽這一戶 (但是另外立戶,就是同一住址但是不同戶 我們這戶只有我跟我老公) 如果我們想申請低收入戶的話,只要附我們這一戶的戶籍跟所得證明就好了嗎? 養母名下有房子會影響申請嗎? 方案二是,我跟老公把戶籍遷回老公家,但那個房子不是他們家的名字 (是他姑姑的) 會比較容易成功嗎-_- 因為條款上有一條是直系血親也要算進去(但我是被認養 不算直系吧?) 而且成年結婚之後爸媽也沒有撫養我(變成我一個人要養他們兩個) 因為這個問題我當初結婚時有去請教過中和區公所的人,他們說還要再看看才能跟我講 結果後來也沒下文 希望有經驗的人能回復這個問題....謝謝 以下補充幾點:會想申請低收是因為現在收入非常的少,而且要養父母 (我家有洗腎病患+癌症化療中的家人要照顧) 一年年收不超過25萬,但爸媽卻因為有房子所以沒辦法申請低收 我老公做家教不需要報稅,因為家教單時間賺得多,也有時間能回來照顧我家人 但總收入也沒辦法供應這樣龐大的開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83.8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llen1215 (42.70.42.20), 時間: 12/14/2013 14:23:21

12/14 15:43, , 1F
被收養當然也是直系血親= = 在法律上就是(擬制)直系血親
12/14 15:4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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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之後你父母本就可以不需要扶養你....滿20之後父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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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扶養你了....你如未成年,養你是他們的義務,成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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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是他們的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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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跟親生法律意義一樣都是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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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成年而且已經結婚,所以低收也要父母的資料@@? ※ 編輯: ellen1215 來自: 42.70.42.20 (12/14 16:03)

12/14 16:52, , 6F
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最終還是由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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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問題直接向主管機關詢問是最直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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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6:53, , 8F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聯絡資訊 http://ppt.cc/IG8D
12/14 16:5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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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是需要報稅的只是很難抓到而已 = =
12/14 16:55, 9F

12/14 16:56, , 10F
低收入戶目的在幫助生活困境者若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尚存
12/14 16:56,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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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將此轉移至國家社會有違公義養父母財產併入並無不妥
12/14 16:58, 11F
文章代碼(AID): #1Ig_bR3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