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店面出租糾紛

看板LAW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3/11/28 16:2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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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出租一間店面,該房客積欠2個月租金還有期間的水電費 但該房客一夕之間將所以值錢的設備裝潢搬走後,便避不見面~ 只留下招破壞的牆面與部分破爛的裝潢~ 因與對方簽約為一般文具行買得到的紅本子定型契約~ 僅留下身分證號碼與簽名蓋章~無法寄存證信函~ 請問對方有構成詐欺而可請警察幫忙查個資嗎? 另後續怎樣處理才能拿回該有的債權嗎? 實在很無奈全新的店面出租卻換來這種對待~請大大幫忙給建議~ 感激不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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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詐欺事實 只有民事糾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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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事去告,法院會給你公文,用公文就可以去戶政查她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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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你~在租約終止前不要動他的東西~以免反被告侵占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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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租約終止前~就算他沒在那邊了~租金還是照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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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錢的設備是誰的?如果是房東的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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