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東要暫時取回所有權

看板LAW作者 (大頭妮)時間10年前 (2013/11/17 20:45),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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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們的店面是跟老房東承租 (但房子是他兒子的名子) 本來相安無事 但換他兒子後一切都變了 什麼都要漲 之前因為租金的事鬧的很不愉快 所以新的契約有加了一些條款 最重要的一條是 因為當初我們要裝鐵捲門時 他表明不會幫我們出 (但他當初有表露出兩年內就要把我們趕走的想法) 所以契約內有寫 如果契約有效期限的五年內 他們無故不履行租約 則須賠償我們鐵捲門的費用(三萬五) 照理來說這間屋子的使用權應該是歸我們所有吧? 但現在老房東住進加護病房 所以有些危險 他兒子說如果有萬一的話 要在這裡設靈堂 這是否已經損害到我們的權利? 我們是否可以根據契約拒絕他的要求? 因為我們不知道他何時會離開人世 我們的備貨量受到很大的阻撓(食材批發 某些放超過兩天就壞掉了) 加上若他們擺放的時間過久(例如一個月之類的) 我們的客源就會流失大半 (加上我們的客戶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 會很禁忌這些 有的甚至表明不會來了 有的是會禁忌一年) 因為之前有想過要換地方 老公有想說乾脆趁這個時機搬地方 如果是因為他堅持在此處設靈堂 我們要求不履行租約了 我們還須賠償違約金嗎? 我們可以順帶要求他也須賠償我們鐵捲門費用嗎 (11月初才剛裝好)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84.173

11/18 03:04, , 1F
契約內應該是房東不得違約,可是你們又加了一條讓他可以違約
11/18 03:04, 1F

11/18 03:05, , 2F
基本上他要違約就是要退錢+賠錢..硬來的話可以提告
11/18 03:0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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