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肇事責任問題

看板LAW作者 (說再見的時刻..)時間10年前 (2013/11/12 00:46), 編輯推噓0(0017)
留言1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版友好,因為車禍問題要請教各位,文長請見諒 上(10)月25日上午11點左右 我騎機車與一台同向的轎車 在信義路、基隆路交叉路口發生擦撞 當時剛過紅綠燈,雙方車速都不快,我位置靠右接近人行道 汽車駕駛不知為何一直往右逼近(我懷疑他在講電話但沒證據) 撞上我機車左後方靠近停車支架的地方 我怕車子往右摔於是用右腳支撐想要穩住機車 但汽車又撞了第二次後 右腳就扭轉受傷,當時送醫判定挫傷, 初步和解是 對方願意負擔我的 1.所有醫藥費 2,上班與就醫交通費 3.機車修理費 但之後檢查卻發現膝蓋韌帶斷掉需要開刀 之後休養需要請假至少1~2個月,完全好要1年 加上我的工作需要東奔西跑與出國 現在必須請扣薪事假、工作可能有變(擔心被炒) 影響非常大 因此賠償部分需要重新討論 這部份有先告知對方 對方是說等我開完刀大家來討論 但當時的筆錄並沒有說明肇事責任歸屬 朋友與保險公司建議我要先釐清肇責 避免對方不認帳 上周打電話至信義分局 承辦員警不在 其同事建議雙方再到警局做一次筆錄 今天再打電話連繫承辦員警, 他說車禍地點只有一台監視錄影器,而且剛好沒拍到 我們也沒資格要求對方行車記錄器畫面 如果要上報認定肇責歸屬 可能就是無法釐清,雙方都無責任 這點讓我相當傻眼 如果這樣道時對方是完全不用理賠的意思嗎 因為金額不算小 (我桃園人在台北工作 加上工作中趴趴走交通費都自付,光交通費就很可怕) 若最後對方不用付我會很傷 這樣我到底要不要重新做筆錄呢? 真的有可能肇責就不是歸對方呢?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權益呢? 以上問題拜託各位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41.127

11/12 00:57, , 1F
警方應該會有現場圖與照片??等初步鑑定出來可去申請
11/12 00:57, 1F

11/12 01:02, , 2F
k大您好,請問申請後可幫助釐清肇責嗎?為何員警說可能無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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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08, , 3F
您有受傷這就是刑事案件,並非員警所述:如果要上報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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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0, , 4F
可能就是無法釐清...。現場拍照、丈量、筆錄最後送交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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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都是員警該做的基本功課。是否無法釐清責任,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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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2, , 6F
根本不在承辦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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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6, , 7F
謝謝K大!那申請後我可以再做些什麼呢?若無法釐清,對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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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6, , 8F
一般流程是:車禍(發生)-->員警現場拍照測量、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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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7, , 9F
送交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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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9, , 10F
你先問承辦員警何時可以申請初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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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27, , 11F
請問當天有簽一份初步和解的文件,一樣可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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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0:05, , 12F
初步和解文件??您最好回去看一下所謂初步和解的內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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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0:06, , 13F
是否有,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等字眼,如果有那恐怕您已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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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0:15, , 14F
騙去簽和解而不自知,部分員警也會因此便宜行事,既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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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0:17, , 15F
自然送初判等後續流程就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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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57, , 16F
確定沒有放棄法律責任,初判表要一個月才可申請~但重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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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58, , 17F
須在一個月內,現在約好重做筆錄,但肇事責任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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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WGdK-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