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出租卻被房客破壞

看板LAW作者 ( .)時間12年前 (2013/09/07 01:1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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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氣 房屋出租卻被房客破壞 目前合約已經到期 要自己找人修復 可能要好一陣子才弄得好 屋況變差很多 感覺很難再出租了 真令人生氣 修繕的費用和清潔費預計從押金中扣除 請問我還可以向他請求精神賠償(或是甚麼專有名詞?) 要求他彌補我需要多花的時間金錢嗎? 拜託高手幫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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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他願意賠你要甚麼都行,不願意賠你就只能上法院,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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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受到的損失列出,要求法官判他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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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損卻請求非財產上的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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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多花的時間金錢都可以計算成財產損失 但非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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