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然毀謗跟公然污辱問題

看板LAW作者 (柳桑)時間12年前 (2013/08/08 12:19),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po在台中板回應了一篇20046 因為很氣所以有回應到: (應該是反串 或者是無腦) 這樣作者要針對 無腦 告 公然污辱 針對 反串 要告 公然毀謗 請問這要會成立嗎? 因為沒指名道姓 就算成立 判刑會怎樣? 小弟一定不會和解 因為我不會在意有無案底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 永遠去做你不敢做的事 別想那麼多 去做就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70.117

08/08 14:40, , 1F
你那次我有看到,雖然無腦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從上下文關係,
08/08 14:40, 1F

08/08 14:40, , 2F
我認為你是在罵發文者無腦,人家要告你,有機會成立.
08/08 14:40, 2F

08/08 14:41, , 3F
成立又怎樣?公然污辱最多是拘役,花錢就能了事,且無前科.
08/08 14:41, 3F

08/08 14:42, , 4F
有期徒刑以上才叫科刑,才會有前科,但我猜對方不會告你.
08/08 14:42, 4F

08/08 14:43, , 5F
告人真的也是麻煩事,以後發文多注意罵人不帶髒字就好了
08/08 14:43, 5F

08/08 15:31, , 6F
感謝 其實...好像蠻多個都中獎說
08/08 15:31, 6F

08/09 00:13, , 7F
前科是這樣定義的嗎?
08/09 00:13, 7F

08/09 00:16, , 8F
良民證上,只有有期徒刑以上未易科罰金才會有紀錄的
08/09 00:16, 8F

08/09 00:17, , 9F
不然自己不講,也沒有人會知道有沒有前科;主要看良民證
08/09 00:17, 9F
文章代碼(AID): #1I0nnS07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