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教師法修正條文
去年702號釋憲說
行為不檢終身禁止教書違憲
上個月教師法修正條文已經針對違憲部分做出修改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94951
可是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卻沒有跟著修改
http://ppt.cc/0WSt
第31條第八款
行為不檢還是不能當老師
跟據702號釋憲的精神 這明顯也是違憲的
還是說702號釋憲本身就沒有包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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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84.14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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