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業者變更消費者權益的疑問

看板LAW作者 (惡魔可樂)時間10年前 (2013/08/01 15: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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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一個疑問 我曾經在2011年跟某公司買了一個商品 該商品當時購買時的訴求為存錢的一個方案 該公司表示我存一比100k的錢進去 一年後可以獲利10%左右 並依比例提撥到我的網路帳戶帳戶,剩下的錢匯匯回我的銀行帳戶 該公司確實有照時間和比例數把該給的錢回給我了 但是那10%的錢將轉換成購物金,需要在該公司購買其公司網站的網路商城內購買 當時並沒有說明効期,只有說需要在網站商城內完成購物 但是可以全額折抵 今年4月時我也在該公司購買商品2比也是成功的完成對換無誤 可是這個月(2013/07)我上該網站內購買時,該公司聲稱對換商品的活動已經結束了 目前要在該網站購買商品只能依照比例對換,無法做全額對換 但是該公司完全無發通知也無發公告也沒有發電子信件或簡訊通知消費者 的購物金使用權益將變更 我去信該公司 他們只說活動結束,因為公司政策改變,購物今已無法使用 但也沒有給我任何具有法效益的說明 我最近去電他們公司,請總機幫我轉客服 轉了兩天 每天都在轉接來轉接去的大概都轉了2.30分種以上到最後都不了了之 我知道之前東x購物也有類似的情形 那時候消保會有提出業者若要變更客戶權益需要公告在網站上一段時間或提前告知客戶要變更,若只是單方面業者變更是無法朔及既往的 該網站對我的客訴置之不理(UXV 金X網)這樣我有辦法去檢舉他們嗎??或者可以請他們公司回覆我使用購物金的權益嗎?? 網站內寫的 Q:什麼是「購物點」? 答:「購物點」是饋會員的機制,為UxV金連網會員專屬使用。 U-xV金x網「購物點」1元 等於 新台幣 1元之價值,限網購物折抵消費使用。 Q:「購物點」有什麼使用上的限制? 答:1.「購物點」視同現金,無使用期限,可用來購買折抵購物中心及淘金團所有商品。 2.「購物點」可消費折抵,依每商品折抵不同%數額度或指定商品折抵固定金額,含不含折抵運費,依不同活動所需。 ↑↑↑↑↑↑↑↑↑↑↑↑↑↑↑↑↑ 像這樣但是卻沒有寫什麼時候更心的 完全就是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完全沒有顧及消費者的權益 四月還可全額折抵現在七月就無法使用 規則全部都是照他們訂的 定型化契約有規定 第十條 承諾期限 企業經營者應訂定合理之承諾期限,以網頁或其他方式,向消費者為明確之表示。 第十一條 履行日期明確性原則 企業經營者應於約定期限內履行,如未約定者,視為應立即履行。 第十四條 會員權利義務之說明 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服務採會員制者,應於會員規約中載明加入條件、會員之權利義務等並明確揭示。 前項規約所載會員入會後所得享有之權利,不得低於非會員以及其後加入成為會員者;所應盡之義務,不得高於非會員以及其後加入成為會員者。 四、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其得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第十六條 安全交易機制之建立 三、不利益變更之禁止 不得約定消費者應遵守企業經營者所擬定之其他相關規定,亦不得事後以附加條款方式變更原契約內容,而為不利於消費者之變更。 對於消費者不利益之行為,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消費者於一定期間內不答覆,即視為同意之文字。 四、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其得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五、規格變更 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其得片面變更標的物之規格、原產地及配件,消費者不得異議之條款。 ---------------------- 以上 因為當初簽約時他們只給我收據 契約是存放在他們公司 我可以跟他們要紙本的複印契約嗎 還有他們任意變更我使用我有辦法申訴嗎? 可以到消保會申訴嗎? 或是走哪種途徑 麻煩大家幫幫我   感恩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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