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結案)

看板LAW作者 (黑與白)時間10年前 (2013/07/21 23:16),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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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則主文,讓後學有所疑惑,主文如下: 「原判決除假執行部分外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可民事訴訟法第395條規定: 「假執行之宣告,因就本案判決或該宣告有廢棄或變更之判決,  自該判決宣示時起,於其廢棄或變更之範圍內,失其效力。」 依上揭規定,本案判決如果被廢棄或變更,假執行也就失所附麗, 那為何會有上面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 上了法源一查才發現這樣的主文很多,但仍不解這樣的主文是如何出來的... 還請前輩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6.154

07/22 00:25, , 1F
要假執行一審判決完就執行了誰還跟妳等到第三審 = =
07/22 00:25, 1F

07/22 10:18, , 2F
效果的確是假執行失所附麗
07/22 10:18, 2F
謝謝wakamur前輩!

07/22 18:32, , 3F
假執行宣告沒有在廢棄的範圍內,不是嗎?
07/22 18:32, 3F
謝謝proletariat前輩參與討論。

07/22 18:56, , 4F
嗯 還是失效。
07/22 18:56, 4F

07/22 20:19, , 5F
那是不是因為第458條規定不得聲明不服,所以最高法院只
07/22 20:19, 5F

07/22 20:20, , 6F
針對原判決中假執行以外部分作裁判,所以主文就這麼寫?
07/22 20:20, 6F

07/23 16:50, , 7F
最高法院74台上764號判例,民訴395適用於第二審法院。
07/23 16:50, 7F
謝謝ichbinilka前輩,我找到了!

07/23 23:23, , 8F
prol應該沒錯,不然就變成訴外裁判了喔…但是效果一樣失所
07/23 23:23, 8F

07/23 23:24, , 9F
附麗,根據就是民訴395I規定
07/23 23:24, 9F
※ 編輯: conan1121 來自: 114.45.186.26 (08/2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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