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問]行政院運作修法的方式!

看板LAW作者 (想飛)時間11年前 (2013/06/14 20:3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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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Hkmm8Ka ] 作者: vvoc (想飛)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行政院運作修法的方式! 時間: Fri Jun 14 20:26:45 2013 先容許小弟申明一下小弟對法律完全不懂,國中時期教的公民也都還給課本了. 以下問題若有些白癡請勿介意,若有冒犯請來信告知,感謝! 今天我打開自由時報,看到"水保法大鬆綁 水庫集水區可開發" ( http://ppt.cc/4WLJ ) 這則新聞,內容提到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水庫集水區 內除須特別保護者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外,其餘水庫集水區可進行開發,我就在想 1.行政院在提修正草案時,是哪些人決定提出此草案 ? 2.報紙內容提到"已劃定為山坡地範圍的土地,經報行政院核定公告即可變更", 那是哪些人來負責(有資格)核定變更,或者說可變更的依據為何 ? 3.我知道此草案還需送進立法院審議,萬一此草案不幸通過了,有哪些方式可以翻案 ? 4.如何知道哪些立委審此法案時是投贊成票的 ?(這是公開的資訊嗎 ?) 以上為我的疑問,先行感謝答覆我問題的鄉民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11.1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vvoc (59.104.211.152), 時間: 06/14/2013 2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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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部會經由行政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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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都說是行政院核定公告了 審核變更應該是內政部地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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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法院再打架一次要求廢止 或是大法官認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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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請去立法院網站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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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kmpJ49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