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答辯狀
去年五月發生車禍,我騎車對方門車門,我是原告,刑事對方被判2個月,
今天收到民事的調解庭通知,還有一份要對方提出答辯狀,然後又說要
「兩造於x年x月x日前將傳電子檔至法院電子信箱」,請問我也要準備答
辯狀嗎?還是要別種書狀?
還有調解庭大概要做什麼呢,有法官嗎?會比較站哪一邊?因我車禍後
大腿積水不消,後來一個月後才去開刀,對方完全不理我,也不知道我
的傷勢,我都有診斷證明,然後每次見面要調解時,都說我是假的,他
過了七個月才跟他的保險公司申請,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也覺得我是假的,
請問法官會給他們這樣沒良心亂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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