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的房子之前有房客申請第四台
房客在2月底搬離後 到5/3前都沒有退租或異動第四台
小弟因想繼續看 所以帳單來後直接拿去繳至6月份
三月及四月底時有聯絡第四台業者 告知原房客已搬離
目前至6月份之前的收視帳單是我繳的 請業者與之前的申裝人聯絡是否能過戶
但5/3號第四台業者無預警的切斷訊號 5/5號跟業者聯絡
業者告知是原申裝人去退租 且將收視費用退給原申裝人
導致目前無法收視 且業者也不願意將我繳的費用抵用新的裝機費
或恢復收視 想請問我能透過甚麼途徑主張自己的權益?
還是這件事在法律上我站不住 只能摸摸鼻子吞下去?
懇請回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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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06 04:3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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