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訴訟代理人
大家好,我跟對方因為網路的言論糾紛可能會走上法律途徑
應該是刑事上的案件,目前是對方想告我妨害商譽
(不過我諮詢的結果是,其實不會成立)
而為了自保,我想告對方公然侮辱和人身攻擊之類(有明確證據)
所以可能會變成互告狀態
爬文之後,發現這種對於法庭來說是小案件,而且刑事庭本身也不用費用
而且諮詢到的說法,似乎是開簡易庭之類的
我想告對方的話,想說就不要請律師了...
因為在網路上的言論是公開的,而且都有完整備份,其實不需要進行特別說明
我因為非常不方便出庭(從控告遞狀開始都不方便出席)
所以想請家人當原告"訴訟代理人",而我從頭到尾都不出面不知道行不行?
若是我變成被告的話,家人也能夠當我的訴訟代理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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