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租屋契約的賠償條款?

看板LAW作者 (Loneliness in Taipei)時間11年前 (2013/04/19 13: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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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有將租屋處的各項裝置列出來 並且有列出它的價格 好像是若有損壞的話 承租人願按照那個價格賠償 但問題是裝配的電視 是一台快壞掉的二手電視 只是它列的價格卻是天差地遠…差了五倍以上之多 不曉得一旦簽了 是不是就落入陷阱內? (感覺房東列那個是為了自我保護的成份居多, 但是若是遇到機車的房東是否也能藉此A錢?) 不過它裡面有列一條是有關房屋修繕責任 若非故意、什麼什麼的……由出租人處理 這裡的房屋不曉得是不是泛指房間內的設備? 契約不管合不合理 只要簽了就只能照著走嗎? (其他人可能會說你自己不看清楚的) 還是有什麼信賴保護原則 像法律違反憲法無效之類的 契約訂定若違反公平原則是否仍有效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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