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受僱人申請之帳號,離職後之歸屬?

看板LAW作者 (羋涼)時間13年前 (2013/03/18 23:1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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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今天某甲於A公司任職 用自己的email替公司創了一個FB粉絲團,人氣居高不下 離職後 這個FB粉絲團的所有權是屬於A公司還是某甲呢? 又是按哪一條法律得出的結論?:D -- 大家好,我是羋涼,我拒絕使用皮草製品, 死後打算刻在墓碑上的墓誌銘是---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XDDD http://facebook.com/farawayfromhere ←內有許多動物認養資訊~歡迎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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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說說看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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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是誰的?所有權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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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 但是可以不提供帳號密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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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粉絲頁是工作範圍,粉絲頁內容就屬於公司。FB帳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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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原po有權代理公司申請的。所以離職時還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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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公司粉絲頁帳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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