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男友欠錢不還,反說是贈與

看板LAW作者 (吉娜)時間13年前 (2013/03/11 17:39), 編輯推噓12(12018)
留言30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上各位律師好! 為了處理與前男友的金錢糾紛,我真的心力憔悴,請各位幫幫我! 我前男友在交往時找了三個理由分三次向我借錢,總共25萬多, 而他三次借錢的簡訊我都有留著〈包括借錢理由、金額〉, 我的存摺裡也有借款當日相同的金融卡提款金額可佐證。 唯一不利於我的證據是,我曾在他借了這25萬後寫過一封mail, 內文提及"借你的錢我也不跟你要了,我只希望你趕快消失我眼前...", 但在那之後過了10天左右, 他寫來的一封mail內文提及"我絕不會賴除非我死了...."。 現在我向他發了一封存證信函追討借款, 他也發了存證信函給我,說我當初是贈與行為,因此他不需要還。 想請教律師這樣我打民事訴訟勝訴的機率有多大? 我可否在法庭上答辯"說不跟你要,僅僅是當下不急著跟你要的意思,並非說你不用還" 我其實也沒有明確的在信裡說是哪一筆、多少金額不用還, 這樣還可以視為贈與嗎? 我查過,依民法第406條規定:『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 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他在我之後的回信內容提到他不會賴除非他死了, 這是否可解釋為他不接受我的贈與,故贈與無效? 謝謝各位善心人士,希望法律站在正義的一方,祈禱我能順利要回我的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5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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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不會賴.."是指借款? 還是他不再跟在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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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也不知男方全部內文 而你最後一句話是說"希望你快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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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在我眼前" 如果就詞句 對方其實也無正面否定你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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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會使對方有很多辯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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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法院就是看證據,還是要看對方拿出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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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錢在人家那邊,是你要發起攻擊(起訴)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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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0:20, , 7F
要發起攻擊是看自己手上的證據,沒用對方口頭(書面)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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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了 有啥牌根本不用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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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道"當你說你傻傻的借我這些錢時,我告訴你我絕不會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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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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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無須先提出mail,我只怕他到時會拿mail反控我,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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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問一下各位,而且他曾威脅我說所有信件他都留著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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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寄發提到贈與的存證信 還是要顧慮一下電子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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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前面是提到借款 男方也很確切說明一定會還 表意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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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已成立 贈與應係無效 您可以再有技巧性確認他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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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述及此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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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站內信,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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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2:22, , 18F
掰了孩子...債務的免除是單方法律行為,你已經說過不要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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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該郵件有被留著,那就是免除了,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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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種人你居然會沒認清就讓他當到男友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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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把所有證據交給律師研究訴訟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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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13, , 22F
妳要看的是民法343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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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寫出的那封信對對方來說近乎無敵星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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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41, , 24F
建議你真的找個律師討論一下前因後果,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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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免除之意思表示不自由....死馬當活馬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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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7:18, , 26F
男友搞那封EMAIL還不知道有沒有留著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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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2:37, , 27F
推無敵星星 我手中的黃金磚扔向天空中 並同時大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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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2:39, , 28F
說:我不要你了啦 就在此時 d大在黃金磚落地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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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05:48, , 29F
被砸暈了(原來我是這樣在沙發睡著沒看玩棒球轉播的 = =)
03/13 05:48, 29F

11/07 05:10, , 30F
被砸暈了(原來我是這樣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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