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後和解書
在一月六號那天,我騎機車出門買午餐,因為某種關係從左側超車,
所以騎得有點快,等到超過後發現有一名殘疾人士騎著改裝四輪要左轉,
等我發現時已經來不及,我稍微偏左後,我的右手臂撞到對方的左後照鏡,
對方因為龍頭突然從左轉到右,重心不穩從車上摔下來,對方的機車沒倒,
而我馬上停下來攙扶他到旁邊,後面的路人也停了下來,
幫我們叫救護車跟警車來,我看到他左手有些許擦傷,
馬上衝到旁邊的店家借急救箱,立即幫他做簡易的消毒跟包紮,
然後在做這些動作時路人也都撤了,留下我跟對方等救護車,
等到救護車跟警車來時,他因為覺得沒甚麼大礙,就跟救護車說不去醫院做檢查,
而警察也幫我們做了筆錄,然後發現他的手錶壞了,我當下說要賠支新的給他,
沒寫和解書,做完筆錄後我們就各自回家,過了一天對方的家長打電話來,
說這個要寫和解書才行,然後要我去談談,我也說好,就到對方家,
他家長說:機車有些地方有壞掉要我賠,包括(手把,三角架,跟中柱)
然後手錶(帶了10年的錶)有修理但修不好,要我賠新的跟維修舊的費用,
然後因為後來他覺得身體左邊有內傷,就去中醫那貼藥布,這些費用要我賠。
我覺得看醫生的錢我應該賠,手錶被我撞壞我也應該賠,
但機車修理的地方實在是讓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而且當下我有說要買新的錶,舊的不要修了,但他還是去修理,費用也要我出,
我想問這樣的話我一定要賠給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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