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關於代位求償
各位高手大家好
小弟想請教一個關於代位求償的問題,如下 :
日前家中車輛發生車禍,家人無肇責,有保丙式車險
車輛在原廠維修金額兩萬元,保險公司給付15000,我要自付5000
但是我們認為賠償未達到損失程度,希望能和肇事對方求償差額
想請教的問題為:
1. 保險公司在付完15000給我之後,
我是否就完全沒有權利向肇事對方求償
(等於把權力都給保險公司,我也無法對對方提出民事求償)?
2. 和解是由保險和對方簽立,還是由我方跟對方簽立 ?
如果是由保險和對方簽立,那我們就無法再要求任何項目
如果最後還是要由我方跟對方簽和解,那保險如何確保他拿的到代位求償的金額?
還請各位高手解惑,小弟實在有點搞糊塗,是否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以後就等於完全取代
我的權利,但如果是這樣,我要怎麼保障自己權益不受損?(理賠金額太低的話)
非常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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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64.248
※ 編輯: daltontiencc 來自: 218.173.64.248 (12/27 12:34)
推
12/27 14:1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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