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外財團法人的問題
請問在美國私立醫學中心看診
而在台灣報稅要將醫療費用列舉扣除時
根據規定是這樣:
赴國外就醫,
需檢附國外公立醫院或國外財團法人組織的醫院、
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的證明,
即可列報扣除。
請問要如何證明該醫學中心為財團法人
國稅局承辦的人員說只要名稱中沒有foundation就不算是財團法人
像長庚的英文CHANG GUNG MEDICAL FOUNDATION
可是國內許多財團法人的英文中也沒有用這個字
而且Foundation不是基金會嗎
我們的法律中有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可是美國好像根本沒有所謂的財團法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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