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會構成偽造文書嗎?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家中親友前陣子與公司全體員工(被檢舉人、總經理與董事長除外)共同簽署一份連署書,
檢舉一位主管有涉貪的嫌疑,
並附上相關事證,
但因為董事長似乎想息事寧人,
故其中有二位員工便又撰寫另一封未具名之檢舉信函到相關權責機關,
並將第一份經全體員工簽名之連署書影本以附件方式附在檢舉書後(未經其他連署人同意),
想請問大家這樣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20.11
→
12/16 19:05, , 1F
12/16 19:05,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