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誣告罪
以下文長
再麻煩大家了
我的摩托車於8/4在烏來不見
當時去報案警察說監視器沒有拍到犯嫌就不能報失竊
因為我朋友的車有被沖的痕跡
他就說我的車應該是颱風天被水沖走
還跟我說車會在哪個河道
我當時就傻傻的相信他
想說那就快點把車牌車險事情處理完
就做了筆錄
但做完後他跟我說這邊是分駐所不能給我資料
新店分局會幫我處理會寄東西給我
會寄到戶籍地這樣
然後我有請我爸媽注意到底有沒有收到東西
但是也一直都沒收到
我就打電話給他 然後他才發現分駐所就可以處理
可是他給的資料監理站根本不受理
我在上去烏來找承辦員警後其他警察就說他被調職
我就什麼都沒拿到
所以我就1999了
1999之後新店分局有兩位警察跟我聯絡
一位跟我說書函寄出來要我收
另一女警回我1999說有書函這回事
然後我還是覺得很奇怪
因為我後來有去找車 車根本沒在哪警察所說的地方
我也還是一直都沒收到書函
問掛編3次也一直沒給我
後來跟新店分局女警聯絡
說新北市警察局寫說會有四聯單
http://web110.ntpd.gov.tw/
他就說那直接重新就近報案直接拿四聯單就好
我就在他所說的當天去了士林分局報案
但依然沒四聯單
報完案之後才收到書函
他們寄平信根本就寄丟==
之後又沒下文
是某天有朋友的朋友認識新店分局長幫我問了這案件才開始動
結果新店分局的警察又幫我做筆錄 問我要不要提告
跟我說一般人都會提告
然後我就說好
結果我就收到傳票被告誣告
想請問版友們我到底該如何做比較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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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好想你 你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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