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構成網路毀謗嗎?

看板LAW作者 (不可以說我笨)時間11年前 (2012/10/29 00:30), 編輯推噓-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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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A男 跟B女為情侶 B女是我的前任女友 昨天A男發了一篇噗浪文 裡面罵我是爛男人 想約他女友單獨去喝酒去MOTEL打砲 然後罵我不要臉之類的 重點是這些事情我完全沒有做過 請問這樣有構成網路毀謗罪嗎 他內文裡面沒有提到我的名字 但有提到"某個前男友" 以及"今天碰到沒有打招呼" 我當天的確有碰到他 而且的確沒有跟他打招呼 因為我跟他不熟 請問這樣有辦法證明出他說的是我嗎? 他的噗文已經刪掉了 但是我當下已經全部截圖 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告毀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02.42

10/29 01:58, , 1F
請洽轄區警察局報案
10/29 01:58, 1F

10/29 07:03, , 2F
請問這樣有辦法證明出他說的是我嗎? <==你覺得呢?? XD
10/29 07:03, 2F

10/29 11:57, , 3F
檢察官絕對不會用"網路毀謗罪"起訴的,死心吧
10/29 11:57, 3F

10/29 22:14, , 4F
問之前可以稍微想想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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