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過失傷害 & 借錢

看板LAW作者 (沒有暱稱的心情)時間13年前 (2012/10/10 11:17),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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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告過失傷害.. 經檢察官的判決是說他的案子輕則判10幾天..重的話大概一個月.. 而最後的判決則是期限內賠償對方5千元..然後不會留案底 想問這樣的判決是合理的嗎? 會想這樣問是因為..法律的東西我不懂.. 但易科罰金是繳給國家還是匯錢給對方? 如果匯錢給對方這件事是不合理的..我懷疑我朋友對我詐欺 因為我前後總共借了8千塊給他..然後現在他就突然消失了 我手上並沒有任何借據可以證明他跟我借錢 請問這樣的話我有辦法尋求法律途徑逼他還錢嗎? 麻煩各位解惑..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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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會判這種東西..和解徹告才會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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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1:29, , 2F
期限內賠償芸芸多半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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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05, , 3F
8000能認識一個可能會在將來惹起你更大麻煩的人,也許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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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06, , 4F
損失,檢察官不會做任何"判決",那是法官的事,檢察官只有起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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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簡易判決處刑,緩起訴,不起訴之類的,而且每樣都會有正式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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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08, , 6F
交代到底是啥事,理由是啥,證據有哪些,至於用法律逼你朋友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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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4:10, , 7F
您留有任何證據嗎?有句名言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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