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日13謬行 女檢察官被罰轉職

看板LAW作者 (我們是人權時代)時間11年前 (2012/10/09 09: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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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1日13謬行 女檢察官被罰轉職 縮短網址:http://tinyurl.com/9kpsrsc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劉仲慧開庭時威嚇書記官、對被告有歧視言論,還指導被告否 認犯罪,一天內十三次言行不當;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她已不適任檢察官,決議報由法 務部移送監察院,並建議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司法官訓練所三十八期結業的劉仲慧,成為法官法施行以來,首名被開鍘淘汰的 對象。不過民間司改會指出,檢評會既然認定劉仲慧「不適任」,為何僅作出「轉職」 而非「免職」的處分,要求評鑑委員會清楚說明,以免混淆視聽。 劉仲慧不願表示任何意見;部分檢察官認為「出手太重」,表示有的司法官私德 操守出問題才停職一、二年。桃園地檢署表示,尊重檢評會決議,因程序沒走完,將等 最後結果再做處置;劉仲慧本人要如何保障自己權益,地檢署會尊重。 劉仲慧於今年三月九日在台東地檢署服內勤庭訊過程中,未公正、客觀、超然、 謹慎執行職務,共十三次言行不當行為,被檢評會認為違反法官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 情節重大。 檢評會查出,她面對被告否認犯行,多次說出「你們台東人都欺負我…、你們台 東人都…」等被認為歧視當地人的言論;有被告承認偷竊或與有婦之夫發生不倫戀,她 卻說「這證據又不足、別人又不知道,你就不要承認嘛。」還指導當事人辯解脫罪。 比起法官評鑑委員會最重只建議休職半年,被譏為休半年無薪假、無法淘汰不適 任者,檢評會的決議更具威力。但司改會認為,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年一月成立以來, 整整九個月審查僅做出一件決議,效率不符人民期待;只是「遲到」總比「不到」好 。 劉仲慧如被免除檢察官職務,法務部仍可安排她轉任一般行政、人事行政、法制 人員、司法行政、檢察事務官等職務。法務部表示,將依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監 察院,未來如職務法庭作出判決,會依規定處理。 -- ▅▆▅▃+獨角獸查理 被活摘器官,死去的法輪功學員..▆▅▅▆▅▂▁▂ ◥███ 中共偷了法輪功學員的內臟 ▂▃▅▅▆▆▇ + ████ 眼角膜皮膚等部位拿去 ▅▄▃▁ ˙ . ◢█◤ ◥ 盜賣和移植,不法圖利 ▄▃▂▁▇▃▂▂▁ + ██ ▇▅▃。 + ▇▆▇ http://big5.soundofhope.org/programs/162/131261-1.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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