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勾律師分贓 法官關九月

看板LAW作者 (噢噢哦哦)時間13年前 (2012/10/05 13:36),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臺中高分院法官莊明智在匯得利投資公司債權分配案中,教導女子林淑閔與律師葉瑞祺 勾結,偽造債權取得逾千萬元後分贓,莊分到四百十五萬元;案件纏訟十八年終於定讞 ,莊被判一年半,減為九個月確定。 六十三歲的莊明智,必須入監服刑,他是司法官訓練所十三期結業,於一九九四年被起 訴後就停職至今。莊因為被判刑確定,臺中高分院呈報司法院免除他的法官職務;公懲 會也重啟懲戒程序,最重將莊明智撤職,失去公務員身分。 本案經最高法院六度發回更審,更六審之前,都以教唆偽證罪判莊明智有罪;教唆偽證 可上訴三審,案件一再發回而纏訟。直到更六審,合議庭改依不能上訴三審的教唆背信 罪判莊明智徒刑,全案才定讞。 一九九○年匯得利投資公司倒閉,負責人黃寶鏞遠走國外,林淑閔等人偽造黃寶鏞等人 簽發的本票,希望迅速取回債權;林春妹等投資人發現後,委託律師葉瑞祺提起「確認 債權不存在」之訴,一審勝訴,林女涉偽造有價證券罪被起訴。 林女為官司困擾,透過同學介紹認識法官莊明智。一九九二年三月,莊明智出主意「叫 證人不要再咬林淑閔」,與律師葉瑞祺達成共識,由林淑閔立下切結書,讓出一千萬多 元的債權作為擺平官司的費用,找當初的檢舉人作偽證翻案。 同案被告葉瑞祺、林淑閔分因教唆偽證罪被判刑九個月、四個月,都可再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410166.shtml#ixzz28OraPeH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47.243.94

10/05 16:39, , 1F
感覺是想要判刑、但證據及論述無法說服最高法院,所以...
10/05 16:39, 1F

10/06 10:49, , 2F
案件纏訟十八年.......
10/06 10:49, 2F

10/06 11:28, , 3F
速審法減刑...
10/06 11:28, 3F
文章代碼(AID): #1GRd7lK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