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勾律師分贓 法官關九月
臺中高分院法官莊明智在匯得利投資公司債權分配案中,教導女子林淑閔與律師葉瑞祺
勾結,偽造債權取得逾千萬元後分贓,莊分到四百十五萬元;案件纏訟十八年終於定讞
,莊被判一年半,減為九個月確定。
六十三歲的莊明智,必須入監服刑,他是司法官訓練所十三期結業,於一九九四年被起
訴後就停職至今。莊因為被判刑確定,臺中高分院呈報司法院免除他的法官職務;公懲
會也重啟懲戒程序,最重將莊明智撤職,失去公務員身分。
本案經最高法院六度發回更審,更六審之前,都以教唆偽證罪判莊明智有罪;教唆偽證
可上訴三審,案件一再發回而纏訟。直到更六審,合議庭改依不能上訴三審的教唆背信
罪判莊明智徒刑,全案才定讞。
一九九○年匯得利投資公司倒閉,負責人黃寶鏞遠走國外,林淑閔等人偽造黃寶鏞等人
簽發的本票,希望迅速取回債權;林春妹等投資人發現後,委託律師葉瑞祺提起「確認
債權不存在」之訴,一審勝訴,林女涉偽造有價證券罪被起訴。
林女為官司困擾,透過同學介紹認識法官莊明智。一九九二年三月,莊明智出主意「叫
證人不要再咬林淑閔」,與律師葉瑞祺達成共識,由林淑閔立下切結書,讓出一千萬多
元的債權作為擺平官司的費用,找當初的檢舉人作偽證翻案。
同案被告葉瑞祺、林淑閔分因教唆偽證罪被判刑九個月、四個月,都可再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410166.shtml#ixzz28OraPeH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47.243.94
→
10/05 16:39, , 1F
10/05 16:39, 1F
→
10/06 10:49, , 2F
10/06 10:49, 2F
推
10/06 11:28, , 3F
10/06 11:28,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