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了解如何爬此類文章,如有任何不妥處,請提醒我自D,感謝
===============正文分隔=================
若現在有A、B、C三者
A為服務商,擁有店面與招牌。
B為品牌商。
C為顧客。
今A招牌上標示著B品牌,表示有提供B品牌之服務,
但實質上無B之授權許可,
如今顧客C向服務商A買B品牌之貨物。
請問A是否有違法呢?
可由顧客C向B檢舉嗎?
還是B向法院行使權利呢?
請解惑之,感謝各位大哥大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93.73
※ 編輯: selvester 來自: 1.161.93.73 (10/04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