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185-4肇事逃逸罪
刑法185-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論是肇事的行為人或著是被撞的被害人,如果自行離去都會構成要件該當
想請教一下,如果行為人因為車子太大台根本不知道今天開車有肇事,有撞到人,這樣也會
構成要件該當嗎?
如果車禍雙方都沒有人員傷亡,單純的擦撞車禍,也會造成要件該當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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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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