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法律人士幫忙(機械式停車位)

看板LAW作者 (大牛)時間11年前 (2012/09/04 01:06),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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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本人願意受法律責任 "代PO"事主是我家人 事發經過: 星期六(9/1)上午,承租下層車位租客,發生停車位塌陷事故。上層休旅車已經請維修師傅協助拉下,由上層屋主送至車廠修理。 下層車位為本人所有,本人所屬社區為十幾年舊社區,停車位是屬於四個一區,然後上下共同使用的機械式停車位。 本人當初委託管委會某位監委大姊承租給本社區住戶承租此車位。(當時本人有提到是否應該寫合約,本社區監委大姊回應說,都是租給同社區的不用簽合約啦) (於是,八月份本社區某先生開始承租下層車位) 本人於2012年七月入住此社區。 經維修師傅告知,先前屋主於五月份只有進行簡單維修,(調整水平),只是調整水平,無其他檢修,花費約一千多元維修。 本人入住此社區開始(七月份)都有繳交管理費。 本社區有停車位的人須繳NTD1200元。沒有停車位的人,需繳NTD1000元。 發生此事,本社區管委會完全不負責。 以下為此事疑問: 1. 這1200元管理費是用於何處? 管委會是否有維修義務? 2. 上下層車主的車體皆有損傷,賠償應由誰負責? 經許姓師傅評估,此次機械式停車位的維修需花費NTD25000元。(不含兩台車之維修) 3. 有車位之住戶多繳的200元清潔費包含項目為和?有無包含維修? 4. 是否可以招開臨時委員會? 5. 與承租人電話連繫時,他說專業維修師傅評估是因為機器的問題發生此次事故。並無人員不當使用。(但是這只是承租人的電話告知) 6. 是否有公信的團體可藉由此案件評斷發生的原因為何? (因本社區的管委會全部撇得一乾二淨?竟說是車主的私人停車位,應該去找車主處理?)那管理委員會的功用與責任在哪? 是否真的如本社區主委所說,這不關管委會的事? 星期一(9/3)了解後,發現本社區大樓的管委會撇得一乾二淨,當初與承租人也無合約(因本社區的監委大姊當初直說不需簽合約,都是租給同社區的人不用這麼麻煩) 本人也不懂管委會權責,機械式停車位的損傷是否可以由較公信的團體鑑定? 本社區有一位長期配合的許姓師傅,經了解,本社區與許師傅並無合約關係。 現在出事情,大家都撇得一乾二淨。 (二) 交屋後(三個月),若發生此事仲介和前屋主在保固之內是否需出面處理,目前由管委會得知前屋主因空屋很久,停車位也無做好保養,使用停車位經常操作不當。 請問該如何維護本人自己的權利?賠償的部分也是需要協調。 相關人士為下列之對象 : 社區管委會人士 前屋主 上層車主 下層車主 租下層車位的承租人 若協調不成,是否可請警察協助,或走上法律途徑? 附圖 http://miupix.cc/pm-UGQQRK 以爬過版規,違反版規麻煩告知一下 另外如果有版友願意幫忙解說一下我願意以10000P幣當做酬勞(小小心意)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0.227.243

09/04 06:25, , 1F
警察不是包拯 = =
09/04 06:25, 1F

09/04 15:12, , 2F
警察是人民保姆 除了生小孩都包阿
09/04 15:12, 2F

09/04 16:40, , 3F
既然警察都這樣說了 以後大家都這樣答吧 XD
09/04 16:40, 3F
文章代碼(AID): #1GHEEYU1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