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離職員工旅遊保證金問題
原本有參加公司的員工旅遊,時間是在九月下旬
報名表上有註記取消報名的時間,規定是八月初
如果超過規定的時間點因私人因素取消報名
則保證金將會由十月的薪水扣除
可是由於我提前離職,公司認為離職是私人因素導致沒有去員工旅遊
因此要我繳交一萬元保證金才能讓我辦理離職手續
我有向公司詢問不是規定十月扣款
公司的回答是,在規定上,取消報名保證金本來就是要扣抵的
只是十月我人不在,因此要提前扣
因此當下先繳回了一萬元保證金
(如果有參加員工旅遊則保證金將會歸還)
只是仔細想想,員工旅遊我根本沒參加到
打電話問過旅行社,得知我們公司的名單還在變動
而我離職的時間又早,公司隨時可以向旅行社更動參與名單
以讓旅行社及早向飯店退房,我看不出公司有甚麼損失
可是我卻平白繳了一萬元給公司
保證金不是用來貼補契約中雙方可能會產生的損失嗎?
那公司的損失是甚麼?
我個人是覺得這裡面有很多矛盾之處
因為我並沒有跟公司聲明我不去員工旅遊
我只是要辦理離職手續
不知道是否公司能以此為由視我為取消報名
第二如果公司要我繳交保證金,他是罰十月不是員工的我
還是罰當下尚未離職前員工的我
那又是否能提前扣抵保證金?
(我當時簽署的報名表是註記十月薪水扣抵)
這時效性有點奇怪,而且公司提供的書面又沒有說明這類情況
想請問版上的各位前輩,如果我想要回這一萬元保證金
是否有任何可能的方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30.247
→
09/04 00:12, , 1F
09/04 00:12, 1F
噓
09/04 00:20, , 2F
09/04 00:20, 2F
→
09/04 00:20, , 3F
09/04 00:20,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