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法庭上的污衊有拘束力嗎
我最近有個刑事附帶民事官司,罪名是公然侮辱
刑事的部份我有請律師把簡易轉正常程序,打完一審(民事沒有請)
原文:http://aova.pixnet.net/blog/post/28868815
雖然我整篇文章沒有指名道姓,也說了是感嘆社會現象
但法官認為我「蟑螂」二字與原告連結性強
所以還是罰我3000定讞(初始原因在八卦板有發表過也被m,但不是重點就不贅述了)
刑事民事的部份我都是絕不和解,我自認沒罵人所以坦蕩蕩,法院要怎麼判也只能尊重
對方是一間網路上本來評價就很差的餐廳,
無論是食材、環境、還有店員的態度都可以google得到很多負評
對方認為因為我的公然侮辱,造成他們營收嚴重損失
(什麼幾百萬變幾十萬之類的~沒細記)
我為了證明他們的營收損失,是他們自己造成的,與我無關
所以將網路上該餐廳遇到網友給負評、就回罵網友的文章
PTT的所有食記,印下來給法官看。
這個小到不能再小的案子打了一年多,刑民共出庭十幾次有,都只有對方律師出席
對方律師沒細看那些文章就說:
那些文章是我在被告以後,又去那間餐廳用餐,故意在網路上散佈的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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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餐廳也在網路上直接罵我是縮頭烏龜 http://www.ipeen.com.tw/comment/189723
問題一:
律師在法庭上直指我提出來的那些證據(網路負評)是我捏造的,這我可以告他嗎?
律師說的話應該等同於原告吧?但這是在法庭上的言論,也可以告嗎?
(我回答法官問題說我在這間店吃飯很多次,都沒有拿到發票時
對方律師有說我在法庭上提沒拿到發票是誹謗,要再告我加重誹謗,我是懶得理他)
問題二:
網路上貼我的網誌連結,說我是縮頭烏龜,
我認為這已經是妨害名譽了,也可以告嗎?
我來這裡發問,不是為了請大家免費替我解答細節
是想瞭解成功率,可不可行,只要有成功率,我一定要提告
沒道理被奇怪的人這樣一直按著打。先感謝大家看完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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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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