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錯信有什麼刑事或行政問題嗎???
之前有人問有的公司一直寄前N任房客還誰的帳單到他那兒該怎麼辦,
當時似乎看過P大還哪位大大有提到,
收到郵差送錯的信如果不丟回郵筒就直接丟掉的話,
會罰錢的樣子,可是我忘記是行政罰還是有刑罰效果的罰金了......
今天問題是這樣的,我的鄰居呢,
因為他有在使用臺灣固網的網路服務,
而某位住在我家後兩條巷子的不認識的人有用台灣大哥大;
我鄰居正在想說網路費的帳單應該要到了,
看到台哥大公司寄來的東西看也沒看受件人的部位直接就拆開一看,
才發現怎麼會是電信費用,想說:幹,拎鄒罵用的是中華電怎麼台哥大要收我電話費?
因為她是老一輩的平常都在家,只有市話,
而當初她兒子幫她裝網路可能是因為正好有促銷方案所以去裝台灣固網......
總之她後來看來看去才發現受件人是住在家後面兩條巷子的某位不認識的X小姐。
因為我之前跟他說過原來不把信丟回郵筒要罰錢,
所以她很緊張問我這樣會怎樣?
我是後來又自己想,
其實比方說這種狀況,又有可能比方兩人都有用X銀行信用卡,
看到是X銀行寄來的東西收到就以為是自己的帳單,
拆開發現明細怎麼比自己消費過的金額多(或少)很多,
也都是自己沒去購物過的通路,然後才發現不是自己的帳單。
所以我的問題是:像這種不但收了,而且還拆開看了,那會遇到什麼責任呢?
應該不會有刑事妨礙秘密罪之類的吧!?還是如果不做什麼補救就會有?
雖然應該也很難抓到當初送錯信送到哪兒去就是了......但理論上呢?
收錯那種帳單之類秘密性不是很重大的小東西不知道是不是就算了,
那麼如果是收錯法院/地檢署的通知呢?
我以前曾經做過證人,後來彰化還台中地檢署(我自己都忘記到底是中部哪個地檢署,
因為案件本身是台中的土地問題,但是我一直記得不是到台中開庭)
寄給我不起訴通知書,我很確定並不是掛號之類的,
總之我沒有親手收下信,而是在郵筒裡看到。
因為不需要到親手收下信件,所以這也有誤送誤看的可能啊,
比方某甲剛好有參與XX地檢署(或法院)的案件,
不認識的住同條路不同巷子的某乙也剛好有案件在同地檢署(或法院)處理,
一收到XX地檢署(或法院)的通知以為是自己的,
一看才發現代誌大條,知道人家好多真正可稱為秘密的事情......
這樣的話會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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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啊,他們那群藍衣怪客
張牙舞爪、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兇殘暴戾、嗜血成性、殺聲四起、
目露凶光、手舞刀械、高聲怒吼、泯滅人性、期人必死、群魔亂舞、
凶神惡煞、如禽似獸地朝我猛撲,根本不是來救你們;
反之我乃:慈眉善目、笑容可掬、春風化雨、和藹可親、輕聲細語、
面帶微笑、滿心歡喜、口宣佛號、輕移蓮步、柔情似水、溫柔婉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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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gsu 來自: 59.104.150.110 (07/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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