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資爭議與離職

看板LAW作者 (cola)時間13年前 (2012/05/25 08:4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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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打擾了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就是小弟從事保全 然而公司老闆旗下有兩間公司 一家是保全 一家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 因此算薪水時 故意以保全公司底薪18000多最低工資 加管理公司工讀薪水計算下 每月薪資僅有23000多 變相躲過 其他保全公司一般都是要以最低工資計算 這樣公司就可以間接手段 以時薪74元給員工 (每日工作12小時 每月只有4天假日 沒有三節獎金 與年終獎金) 請問公司可以這樣做嗎? 而當初面試近來以為保全面試進來 另外服務的住戶也以為是保全不是管理公司 住戶的管委會每月給公司約10萬 但公司間接方式給時薪74元 可以每個點約賺5萬 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還有跟公司提出辭呈 但是因為公司薪水太少 以致於請不到人 公司不願放我走 我仍可以走嗎? 如果堅持離職公司不准 導致沒人去顧住家 以致管委會跟公司解職 公司會要求我賠償嗎?會預扣我薪水嗎? 感謝各位先進撥枕提供法律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47.147

05/25 09:09, , 1F
勞基法沒有明文禁止這種合約 你得到法院試試看 XD
05/25 09:09, 1F

05/25 09:09, , 2F
另外月薪制部分就和時薪無關不能這樣算與主張
05/25 09:09, 2F

11/27 01:10, , 3F
你只要依規定預告離職,公司不能不准,也不會有賠償問題
11/27 01:1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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