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陸公司子女拋棄股權給母親

看板LAW作者 (台灣人妻)時間12年前 (2012/03/14 22: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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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為,子女拋棄在大陸公司的繼承權由母親接收 問過台商協會,需要回台灣辦公證 但不是很清楚,是要辦理"拋棄繼承"還是直接以書面子女簽名法院公證就好??? 爬文,拋棄繼承還會牽扯到"第N繼承人" 目前祖父母都不在了,若拋棄繼承是否只需要子女去就好了呢?? 不好意思,因為明天就要去辦理程序,不知道版上是否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可以提供需要帶甚麼文件過去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4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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