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陸公司子女拋棄股權給母親
主要目的為,子女拋棄在大陸公司的繼承權由母親接收
問過台商協會,需要回台灣辦公證
但不是很清楚,是要辦理"拋棄繼承"還是直接以書面子女簽名法院公證就好???
爬文,拋棄繼承還會牽扯到"第N繼承人"
目前祖父母都不在了,若拋棄繼承是否只需要子女去就好了呢??
不好意思,因為明天就要去辦理程序,不知道版上是否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可以提供需要帶甚麼文件過去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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