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後處理方式的選擇
小弟在2/17號當天車子停放在路旁(無違規停車問題)被撞了。對方是沒有
保險的車子,而且不是車主。經報警處裡後,當天警方做了初步勘查,口
頭告知當事者,他要賠償我的車子,不然由我這邊提出告訴。
目前談了兩個禮拜,對方一直表現出要全額理賠的態度,但是日期一拖再
拖,至今仍尚未賠償。
感覺就是一直讓我碰軟釘子,一邊說要賠償,一邊又再拖延。
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1. 若我使用支付命令求償,我必須要具備哪些文件。
2. 若提出民事告訴,除了車損部分,還能提出哪些求償?(我當時人不在車上)
3. 除上述兩種求償方式,還有另外的方法讓對方儘快賠償嗎?
以上問題,煩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感謝。
題外話,事故後,我是剛好要開車才發現,他的車子還來不及走,已經開不動
了,他也沒先報警,也沒通知我,我人到了現場後,吊車已經來了,似乎是想
在我還沒發現前離開,這一段經過,是不是有法律上的約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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