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合夥創業協議合約內文的撰寫

看板LAW作者 (愛樺愛裴)時間14年前 (2012/02/03 09:56),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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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三個朋友 要一起合作創業 為了避免日後的紛爭 想要盡量白紙黑字寫清楚 維護雙方的權益 這是我參考網路上一些範本擬出來的 還請懂法律的版友 幫我看看 有沒有寫的不好、不清楚的地方 請給我建議 感謝 ===================================================================== 創 業 合 夥 協 議 書 立書人等茲就合夥經營事業,特立本協議書,以為各方出資及經營方式之依據: 第一條 本協議目的事業係為      企業社(以下簡稱目的事業)。 以經營餐飲為主要事業,但不限於該部分,如法令規定允許,亦得經股東多數決同意,可 經營其他事業。 第二條 合夥經營事業設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協議書適用增資入股對象,出資及股份分配如下: 股東名稱 身分證字號 出資金額 持股 備註 1. 2. 3. 4. 第四條 本合夥創業出資共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 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 入股、退股、轉讓 1.入股: a.需於正式會議上,經所有合夥人全數同意,需承認且遵守本協議規定事項。 b.需符合目的事業之各項規定及章程。 2.退股: a.合約簽定後2年內不得退出合夥經營。 b.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申請退股。 c.期滿貳年後如有意退股時,需提前貳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合夥人會議中通過後, 始為有效。 d.以退夥當時的共有財產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有人退夥後,未退出者有權保留所用的一切商業名稱,且退夥者應無條件簽署退出時所 需的文件及處理一切退出時所應辦理事項。 f.合夥所共有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以契約終止論。 g.續上,若有合夥人願意繼續增資時,不在此限。合夥人其中之一有意繼續經營,而其他 合夥人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續經營者不得拒絕。 3.轉讓: a.股東持分權於期滿貳年後如有意轉讓時,需提前貳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合夥人會 議中全體同意後,始為有效。 b.轉讓股份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承受權,如轉讓原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需按入 夥規定辦理,否則以退夥論。 c.新入股東對於未加入前已發生之債務,亦應負責。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目的事業各股東同意登記負責人為 ____________ 。登記負責人雖為對 外之代表人,但目的事業實際上之法律、債權債務責任,仍由全體股東承擔。 2.目的事業負責人擁有下列許可權 a.對外可開展業務,訂立協議書; b.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營業管理; c.製造、出售商品、採購貨物; d.凡臨時需添購物品而其單次支出費用在新台幣 壹萬元 以下者,由目的事業負責人決定 支付。如逾越上述金額時,須召集合夥人會議決定之。但經營時所需之支付款項, 不在此限。 3.合夥人的權利: 參予合夥事業的實際執行層面; 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共同討論合夥重大事項。 4.支付債務、記帳簿由目的事業負責人保管,所有的銷售、購買、收入、支出、交易及合 作資産均應正確記載。記帳簿及所有的合作記錄都應放在本協議書第二條中所提到的企業 地址內,以利各合夥人隨時翻閱所有與合夥企業有關的簿冊和記載。 5.本公司合夥人每月召開乙次會議,由目的事業負責人召集之;遇有必要時,得由半數以 上股東同意隨時召開臨時會議。 6.股東會議,應有合夥人半數以上出席,以出席過半數表決之同意作成決議。 7.以擴展營運需求之銀行貸款/增資/募資等事項、均需經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東(權)同 意始得為之;所得資金依各持有股權比例重新登錄、未參與者則依新資本額縮減股權比例 。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經營之事業,其營業額扣除所有必要開支(進貨成本、水電、租金、預 付款、欠款、債務、員工薪水、其他…)後之剩餘,得先提撥百分之五為公積金外, 其餘額,每年年末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分配;遇有虧損時,應按出資比率分擔 補足資本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共同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比 例分配承擔。 3.股東不得向本目的事業借款,亦不得以本目的事業之名義對外借款;如有私自對外借款 均由私人負責償還;本目的事業之名義/支票,嚴禁任何合夥人私人使用。 第八條 若違反上述協議書規定,造成個人及其他合夥人損失,當事人除自願放棄原有持股外,另 需支付其餘股東懲罰性賠償,總計金額一百萬元整。 第九條 本協議由全體股東於會議中,經全體股東同意後,得以補充、修改。補充和所進行的添加 、變動或修改的內容,須以書面形式出現,口頭協定視為無效。 第十條 本協議若有未盡之處,概依相關法律(民法、公司法、營業秘密法等但不限於)規定處理 。如對本協議書內容有所異議,應依誠信原則解釋處理之。如有訴訟,立書人同意約定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 本契約壹式肆份,合夥人各執乙份為憑。 立書人: 股東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股東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地址: 聯絡電話: 股東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股東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地址: 聯絡電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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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擬找公證人公正 該花的錢不要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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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約金條款記得公證得受強制執行的(比較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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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擬的話 大概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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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是要從小生意做起 不是上百萬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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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管錢了 真要做好還是乖乖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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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拿這張去公證不是被拒絕就是被暗笑在心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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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vay 來自: 111.248.170.51 (02/0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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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會想幫妳背書 再改也沒人會指明的所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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