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房屋租賃問題

看板LAW作者 (log07)時間12年前 (2011/12/04 03:44), 編輯推噓-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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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先進,您好: 今年9月左右,公司因業務調派原故將公司的宿舍管理交給我來處理。 但因公司沒有專門的法務人才可以詢問,所以才來此求助。 事情是這樣的,公司與宿舍管理公司的管理員(A)簽定一份五年契約(於99年1月訂立) 總共20間的透天套房當作員工宿舍來使用;每月的水電費為20間均分。大約在今年的 10月時,因公司同仁想參觀宿舍,所以要麻煩A來帶他到宿舍介紹環境及選房間。但 因聯絡時太晚,A在忙沒辦法帶人,就由我負責帶去。 在電話中,A提到我們公司所承租的20間房間中有1間他拿來放東西(A有自己的管理員 室),要我在讓公司同仁選房間的時候記得不要開啟。 在此想請問: 1. A的行為(放東西)是否已經算是佔用到我們公司的資產? 2. 我是宿舍的舍長,是否可以直接拿鑰匙進去查看是否遭他佔用(有攝影機)? 3. 如果是的話,公司可否提告? 要以什麼名義提告的勝算才大? 4. 若查出A有在房間使用水電的話,是否已嚴重侵佔到權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18.223

12/04 03:46, , 1F
能租20間宿舍請不起一個法律顧問
12/04 03:46, 1F

12/04 03:47, , 2F
憑啥貴老闆賺錢肯花錢在員工 學法的就要免費幫他??
12/04 03:47, 2F

12/04 04:34, , 3F
蟹老闆至少有請珍珍當打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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