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租屋問題 (我是屋主)
這個故事有點長 不過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了 還希望各位版友幫幫忙
我爸爸在生前 留了兩棟房子給我和我弟弟。
但是房子仍有房貸,所以我的伯父就將登記在我名下的房子拿去出租。
我們手上有的是上一份的合約,是民國93年簽的,當時後去簽合約的是我的堂哥
(房屋所有權人是我的名字) 但簽約的名字是我堂哥的
簽的合約是一般書局買的到的那種契約,但是特別把一項劃掉:
乙方末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是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
以其它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今年七月底,照理來說合約應該到期了,我伯父希望我開始接手管理房子的事情。
我一經手才發現,其實根本就沒有簽約,上一份約是93年6月至94年12月底
除此之外,我要求要進入屋子看一下屋內情況,那位房客是說他是租給他哥哥與親人住的
哥哥有精神疾病,希望我不要進去看。 現在情況我認為他應該是一位二房東…
今年7月我欲與這位房客再簽約,但是這個房客開始避不見面
利用各種理由,如出國、身體不適、母親過世等等理由,至今已經拖了快四個月了
來往的簡訊中,那位房客一直希望我直接提出銀行帳號讓他直接匯錢過來。
(在沒有與我簽過任何合約的情況下) 我知道可能會有不定期的契約存在
所以便沒有提供給他。
因為實在不堪其擾,每次約定好的時間都是由簡訊通知無法簽約,很想要直接不租他。
但是還是想要請教各位,若我直接不租他的話,我會需要注意什麼地方嗎?
或是我可以請執法單位請他們限期內搬離。
理論上我們目前完全沒有簽過任何的房屋租賃契約…
另外,七月的時候我與那位房客有談了一下,他認為我們在租屋的期間因為房子在正常
的使用下有一些損毀的地方,如冷氣已經不冷。
他說他在這租屋的期間(快10年)換過的冷氣都要請房東付錢。 (換了約十幾萬元)
還有他自己購買的傢俱等等也都必須請房東提供購買的金額給他。
除此之外對房屋也有一定的抱怨,如鬧鬼等等。
但是目前的情況是若是在有契約的前提之下,會清楚規定傢俱設備若有問題應由誰負責
可是之前的上一份約是六七年簽的,又加上簽約的人並非房屋所有權人…這…
所以希望版友可以幫幫忙,我若直接決定好了不將房子租給他,我需要什麼的步驟呢?
另…,是否有可能會進入訴訟的程序…。 麻煩大家了。
最後就是…因為我家人最近為了租屋的事情都很惶恐,還有人說若一直不簽約的話
到最後房子就會變成他的… 這… 這會有可能嗎?
若有需要什麼我沒有說清楚的資訊,請再告訴我,我再提供給大家。
謝謝各位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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