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算投資詐騙嗎.

看板LAW作者 (我真的想.....)時間12年前 (2011/11/02 23:38), 編輯推噓-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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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甲原本經營一家公司經營的有聲有色, 但因甲欲擴張其商店版圖的野心非常強烈, 其公司所聘請的律師利用其企圖心, 找來乙假冒金主,表示看好該公司發展願易投資該公司5000萬元, 並慫恿甲多買貨品趁此機會好好大擴其公司版圖, 另一方面不斷吹捧其公司未來性, 在趁甲滿心愉悅不疑有他拿其投資5000萬元大舉進貨之際, 突然堅決表示要撤資(是否屬於惡性撤資?), 由於甲已將所有資金均運用於貨款中且開立支票, 隨著乙突然撤資,導致甲完全湊不到5000萬, 開立之支票隨著期限將至也逐一跳票, 此時甲隨同律師和金主乙求救, 乙表示若願意讓渡甲旗下公司, 乙承接後便還其所有支票。 甲實在無力償還貨款,也無法退貨,迫於現實只好低頭。 以上範例,若僅於短時間(1年左右)成立, 若當初乙表明願意投資,但雙方並無簽署任何合資契約, 在此前提下,乙在甲運用資金後突然撤資,甲是否有其他方法拯救? 乙是否屬於經濟犯罪? 甲一定要立即還款嗎? 綜觀以上範例, 若甲提不出證據證明乙方是惡意撤資, 但如此一來一往之間,甲瞬間便尚失其辛苦打拼之公司, 這樣乙真的就都沒有問題嗎? 是否有任何挽救措施或是自救方案? 假設甲把錢先以支票方式開出並已經拿到貨, 因支票尚未到期故乙資金並未使用到,但甲是因有乙這資金才大舉進貨, 此時乙要求撤資能夠不還嗎? 5000萬還未被支票對現啊! 謝謝大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0.70

11/02 23:43, , 1F
5000萬 還不值得請律師的話 就當打水漂吧 XD
11/02 23:43, 1F

11/02 23:44, , 2F
我是只 換一個正派的 XD
11/02 23:44, 2F

11/02 23:48, , 3F
律師只是懷疑~ 因為金主乙是透過律師介紹的
11/02 23:48, 3F

11/02 23:48, , 4F
謝謝1樓喔~
11/02 23:48, 4F

11/02 23:51, , 5F
拜託,5000萬不簽契約的喔? 又不是買賣契約僅需意思表示~
11/02 23:51, 5F

11/03 00:30, , 6F
建議甲另外找律師。
11/03 00:30, 6F
文章代碼(AID): #1EiMFdMj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