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於過失傷害
是這樣的,我們一群人在九月初在宜蘭出遊的時候
回民宿的路上遇到警察在追逐違規駕駛的騎士
此騎士雙載,沒戴安全帽,似乎有翹牌,事後調查為無照駕駛
然後追逐的途中經過一個施工路段,地上有撒水路滑
此騎士車速過快打滑,然後就很剛好的滑到我同學的前面
我同學見狀馬上也緊急煞車,車速是不快,但是地上有水的關係加上緊急煞車
整個人也摔倒,送醫檢查後尾椎受傷,後座乘客則是腳部,膝蓋皮肉傷
然後雙方現在正在談和解
其實兩邊都不想上法院,但是我同學剛剛在FB上發動態,感覺對方似乎很消極
事發當初我協助處理的時候也感覺對方(包括對方的家長),誠意也不是很夠
我同學目前還是頃向於和解
但如果再橋不好的話,也不排除上法院提告
目前狀況如下
對方有違規(超速),沒戴安全帽,無照駕駛,而且似乎也是未成年
(好像是民國82年生,可是有沒有滿18我不清楚)
我方無違規,有戴安全帽,駕駛有駕照
可是出事原因,雙方並無直接碰撞
肇事的少年並沒有直接撞擊我同學,而是突然倒地滑到我同學車前方
我同學急煞後摔倒撞擊到尾椎部
(完整復原需六週,目前行動沒有大礙,但是不能久坐)
想請問一下,這樣如果要提告的話"過失傷害"算是成立嗎??
如果最後真的不幸走上法院,這勝算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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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5.2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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