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租屋一問??
對於租屋遇到了問題
問題如下:
房東將房子租給A
租屋契約一年一年打 ,某年的 6/19開始打契約 6/20生效
租金每月的19號繳交,抵押金為30000元整
於今年的6/19在打契約,但是a卻繳不出租金先繳了一半的費用
說過幾天將會把欠的補上,家人信以為真繼續打了1年契約
並將契約給了對方。
事後卻收不到租金,a也消失且聯絡不到人 。
時間也到了7/25,當初欠的15000千元整的房租用抵押金扣除
目前為止抵押金 剩下 15000。
持續找不到a。
之中有請過里長和轄區警察報備過。
並於警察進屋過關閉電源,因為鄰居反應冷氣沒關很久怕燒掉。
打電話給b,b唯一起和a來往做生意的卻不聞不問也不出面處理
但b卻有租屋的鑰始,卻躲著房東私底下進屋。
身為房東的有請教過律師,詢問的結果卻是
a只欠繳交房租,合約還是在a的手上,房東就不能進屋動任何物品
因為裡面的物品是a謀生的工具。
唯一方法是透過法院,但是法院等待的時間,會不會很久??
請問一下房東還可以做哪些的處理,才能解決呢??
先謝謝大家。
桃園人 有認識可解決的或是法院處理程序可安排時間
麻煩私信,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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