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的時事問題

看板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7/01 15:32),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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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8/2u9zc.html 簡單是說 一名無照駕駛的少年甲 騎車沒有二段式左轉 遭後方開車的駕駛乙撞上 乙下車察看卻沒有放置警告標示 使得受傷躺地的少年甲 被另外一輛酒駕的丙輾過頭 有報導寫說 乙以過失致死 丙以酒駕跟肇事逃逸 分別移送法辦 丙的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乙呢? 乙是無罪嗎? 先不管甲有沒有無照駕駛 甲違規左轉 所以乙撞上甲應該是無故意過失吧 但是後面的"沒有放置警告標示" 這個行為會使乙有過失致死的責任嗎? 這邊有涉及的不作為犯的部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16.189

07/01 15:39, , 1F
對方違規不代表就可以撞上去,除非沒有期待可能性~
07/01 15:39, 1F

07/01 15:50, , 2F
對方違規不代表就可以撞上去 但是代表無預見可能性吧
07/01 15:50, 2F
※ 編輯: nasir 來自: 111.248.216.189 (07/01 15:54)

07/01 15:54, , 3F
聽刑法老師說過 汽車在高速公路撞死亂闖入高速公路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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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5:54, , 4F
駕駛 也是適用刑法12條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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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6:19, , 5F
那不能一概而論囧 那是因為該案認為高速公路不會出現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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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6:19, , 6F
所以被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並未也不會預見到機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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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一樣0.0 這是平面道路,有安全距離的問題,他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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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是否未保持安全距離? 或是有什麼另外的違規? 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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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3NWXq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