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礙名譽 偵查庭問題

看板LAW作者 (DevinEbanks)時間14年前 (2011/06/19 17:42),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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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D_SH5Ow ] 作者: DevinEbanks (DevinEbanks)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刑事] 妨礙名譽 偵查庭問題 時間: Sun Jun 19 17:41:22 2011 事實經過: 之前因為在非好店板及機車板發表文章 評論某機車行的服務過程 因為這樣 被該店家負責人提告妨礙名譽 約二月底作完筆錄後 在3/30開了第一次偵查庭 檢察官說文章內容問題不大 只是發在非好店板有些不妥 (文章內容於Anti-ramp板 文章代碼 #1DRdG0TO) 近日收到第二張傳票 6/21 也是開偵查庭 問題: 請問第二次還是開偵查庭 是檢察官要再次建議我們和解嗎 還是判決已定 只是需要出庭聆聽結果 因為第二張傳票上 不像第一張傳票上有備註"務必到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01.2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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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被告,無論有無註記「務必到庭」,都還是要到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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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若檢察官作成決定,會書面通知,不會通知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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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偵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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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22:08, , 4F
個人揣測一下,如果調查在第一次都完成,我想應該是想要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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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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