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廢物王八父親背債 生活快要過不去了 …
※ 引述《mmmmm75 (小M)》之銘言:
: 我有一個朋友,小時候原本有一間房子是他跟他哥跟媽媽一起住的三個人相依為命,
: 媽媽還同時間兼好幾份工作要供他們生活及讀書,先天遺傳肝不好在他們幼稚園時得癌症
: 過世。在媽媽過世之後他那個像廢物的爸爸把那間房子拿去貸款還帶著他跟他哥去簽保證
: 人(那時他們都只是小學34年級的小朋友而已)之後他爸又直接把房子賣掉,人就跑了...
: 從媽媽過後,房子沒有了他們就借住在阿公阿嬤家,扶養到他們倆國中畢業,他跟他哥哥
: 成績都相當優異,一個南一中一個南二中但阿公阿嬤年紀大了身體漸漸的不好為了生活兩
: 個人從高中就努力賺錢過生活,那個廢物父親又會不時的出現向他們要錢,直到升大學兩
: 兄弟的經濟問題慢慢穩定下來,卻好死不死我朋友有天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擦撞到某市的某
: 立委的媽媽,這位某立委的媽媽沒有甚麼受傷,我朋友也很積極的想跟他私下和解,但某
: 立委的媽媽,堅持要告他告到底,目前還在訴訟中金額已經高達40萬...
: 過一年後升大二了,一樣在打工讀書生活除了訴訟事件進行中其它還算過得去,最近突然
: 接到一份通知"薪資扣繳",他爸爸向銀行貸款的錢有25萬未付加上利息共33萬,銀行表示
: 他是爸爸的保證人所以他爸不付這錢他要幫忙付清,打電話給他爸,他爸總是愛理不理也
: 很少接電話整個就是在擺爛(超氣人的)如果這筆錢半年內沒繳清利息會"搭播"上去(現在
: 是9%半年後變18%)錢越滾越多,他現在是某私立大學日校學生每個月賺的錢1萬初扣掉房
: 租水電等等他已經沒有多餘的錢再去付那筆債了...
: 我幫他算了算在他大學畢業的第一年開始助代加上訴訟費加上父親的債至少150萬以上...
: 所以想請問這筆債一定要他付嗎? 他被帶去簽保證人時他還未滿18歲這樣合法嗎?
: 請各位大大幫他想個辦法好嗎 拜託了...
他也是在民法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時(7歲以上未滿20歲)被法定代理人帶去做保證人
可能她爸找不到其他人才會找自己的孩子
如果從民法的行為能力來看
他的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自可發生法律效力
所以除非當初他去當保證人的相關契約或規定有對保證人的條件做額外要求(例如資力或
年齡等)
如果有 是可以去看看他是否符合這些條件
不符合應該是不能當保證人的
如果沒其他額外規定
那就只能用民法來處理
父親帶他去是具有法律效力 日後自須負責
另外
如果他父親日後還是經常會向他要錢
如果他符合民法以下規定
是可以免除扶養義務離他遠遠的
第一千一百十八條之一(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情形)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
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
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
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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